第20章 太欺负人了-《律师,我真不是死磕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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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区别就是仲裁裁决做出后会直接生效,没有上诉程序,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机会。”
周宇笑了笑,没说仲裁员头上可没国徽这类话;律师可不能随便说话,要负法律责任的。
“不过仲裁委也有仲裁委的好处啊,因为他们可以支持律师费,也就是胜诉方为办案的合理支出。按照目前各地仲裁委的仲裁规则,由败诉方承担不超过支持金额百分之十五的办案支出。
你这个案子就按4万元估算,如果被仲裁委全面支持,对方应该承担不超过6000元的律师费,这样算起来你自己承担的只是一千元而已。
这样算是不是觉得便宜了?对了,仲裁费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哦。”
“那还可以啊。周哥,那我们赢的概率有多少?”
果然,这个性格豪爽的姑娘还是问起了老生常谈的话。
“看过你的材料了,事实方面没什么问题,基本证据也还算全面,只是没有上房通知书,无法证明上房时间。”
周宇想了想道:“上房通知书被金宁收走了对吧?”
这基本是违约延期上房的开发商的惯用招数,为的就是增加业主的举证难度,但周宇还是需要最后确认。
“对啊,当时金宁的人拿了上房通知书让我们签字,我妈签过字他们就收走了。”
华梅愤愤地道:“我们也不懂啊,金宁太坏了。”
“没关系,无非是多了一点点举证障碍而已,有办法解决的。”
周宇笑道:“现在开发商都一个套路,上房的同时就要求业主缴纳一年的物业费,而且都是在上房当天缴纳,这是必须给发票的。
他们再无耻,也没理由收走业主的发票,你回去找下发票就可以了,我们一样可以证明上房时间。”
华梅眼一亮:“对啊,发票肯定有,回头我就找出来。周哥,那我们签代理合同吧,就按你说的,7000律师费,反正回头让金宁买单!”
这姑娘本来就是个痛快人,听说可以让金宁承担6000律师费就更痛快了,不用十分钟,已经签好了代理合同,直接将律师费转入了古彭所的公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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