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四三章 事已毕(下)-《新顺173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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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经济,政治,又是不分家的。

    刘钰听到这些官员们在谈关于经济、工商发展的见解,却笑了笑,摇头道:“今日我倒并不是想说这个,或者说……这个本就不必谈。运河被废之后的诸多问题,已然足以说清楚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也知道,我是少谈义、而多谈利的。”

    “先秦先贤,有人言:交相利。他们也是谈利的,要以交相利而大利天下。”

    “太史公,也是谈利的,所谓故善者因之,其次利道之,其次教诲之,其次整齐之,最下者与之争。”

    “但既说利,或者说,利天下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么,这天下到底该怎么算?”

    “世上,没有变法,能让所有人都受益,至少现在没有。哪怕是技术上的,你做出个更好的东西,便可能叫一些原本从事这事的人无业为生。”

    “仅以山东为例,这些年的变革,可谓是彻底毁了鲁西、鲁北、运河沿岸。但同样的,又肥了胶东、沿海。”

    “所牵连的百姓,两边各有千百万。”

    “既然说,变法有利有弊,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、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受益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真得有个标准。”

    “在这个标准下,有些变法,是利天下而损一些人;有些变法,是损天下而利一些人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这个标准该怎么算?”

    “我是不怎么学周礼的,所以这些事就和周礼不同。按照周礼去变法,接近的便好、远离的便坏。”

    “可按照利去变法,有的人得利、有的人受损,那么就算以‘利天下’为正确。那么,又怎么评价那些是利天下、哪些是名利天下而实损天下呢?”

    “或者说,你们觉得,这些年的变法,利益受损的百姓,从运河到两广,所受损者不下五百万。你们觉得,这些变法,是有利天下的吗?”

    虽然谈利,但大顺毕竟还是个讲传统的王朝。哪怕是王安石变法的时候,最起码在道理上,那也不能直接说为了充实国库,而是得说这是符合利于天下的、或者贴近周礼的。

    实际上,大顺可能已经没有机会走“托古改制”的道路了。换句话说,修改儒学经典、乱解周礼制度,从而让“变法”获得“贴近圣人”的合法性,已经不太可能了。

    所以,看似刘钰在谈“利”。

    实则,其实是在觉得自己该做的事基本做完了后,询问一下这些被他潜移默化并不太深的大顺官员一些事——是否具备了一种隐约的进步的、或者解放生产力的三观评价体系,来评价一些事?

    因为,至少就刘钰这些年做的事,如果想要获得“正确”,那么只能依靠唯生产力的评价标准,才能轮得到一个“对”字。

    既不符合复古儒学、不符合周礼制度、不符合耕者有其田的私有制下的天然正确、更不符合之前的儒学体系,那么,怎么才能说这些年的变革是“对”而不是“错”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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